什么地方需安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GB 50116-2008 火災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規范上有詳細的規定 D.1 特級保護對象 D.1.1 特級保護對象火災探測器的設置部位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45的有關規定。 D.2 一級保護對象 D.2.1 財貿金融樓的辦公室、營業廳、票證庫;... [閱讀全文]
火災報警系統控制模塊(輸入/輸出模塊)工作原理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Fire Alarm System,簡稱FAS系統)是人們為了早期發現通報火災,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撲滅火災,而設置在建筑物中或其它場所的一種自動消防設施,是人們同火災作斗爭的有力工具。... [閱讀全文]
海灣消防-民用建筑平面布置
5.4.1 民用建筑的平面布置應結合建筑的耐火等級、火災危險性、使用功能和安全疏散等因素合理布置。 5.4.2 除為滿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設置的附屬庫房外,民用建筑內不應設置生產車間和其他庫房。 經營、存放和使用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儲藏... [閱讀全文]
海灣消防公司-民用建筑安全疏散和避難
Ⅰ 一般要求 5.5.1 民用建筑應根據其建筑高度、規模、使用功能和耐火等級等因素合理設置安全疏散和避難設施。安全出口和疏散門的位置、數量、寬度及疏散樓梯間的形式,應滿足人員安全疏散的要求。 5.5.2 建筑內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門應分散布置,且建筑內每個... [閱讀全文]
海灣消防-建筑分類和耐火等級
1 表中未列入的建筑,其類別應根據本表類比確定。 2 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外,宿舍、公寓等非住宅類居住建筑的防火要求,應符合本規范有關公共建筑的規定; 3 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外,裙房的防火要求應符合本規范有關高層民用建筑的規定。 5.1.2 民... [閱讀全文]
可燃、助燃氣體儲罐(區)的防火間距
注:固定容積可燃氣體儲罐的總容積按儲罐幾何容積(m3)和設計儲存壓力(絕對壓力,105Pa)的乘積計算。 2 固定容積的可燃氣體儲罐與建筑物、儲罐、堆場等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表4.3.1的規定; 3 干式可燃氣體儲罐與建筑物、儲罐、堆場等的防火間距... [閱讀全文]
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區)的防火間距
注:1 當甲、乙類液體儲罐和丙類液體儲罐布置在同一儲罐區時,罐區的總容量可按1m3甲、乙類液體相當于5m3丙類液體折算。 2 儲罐防火堤外側基腳線至相鄰建筑的距離不應小于10m。 3 甲、乙、丙類液體的固定頂儲罐區或半露天堆場,乙、丙類液體桶... [閱讀全文]
海灣公司-倉庫的安全疏散
3.8.1 倉庫的安全出口應分散布置。每個防火分區或一個防火分區的每個樓層,其相鄰2個安全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m。 3.8.2 每座倉庫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當一座倉庫的占地面積不大于300m2時,可設置1個安全出口。倉庫內每個防火分區通向疏散... [閱讀全文]
海灣消防-廠房的安全疏散
3.7.1 廠房的安全出口應分散布置。每個防火分區或一個防火分區的每個樓層,其相鄰2個安全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m。 3.7.2 廠房內每個防火分區或一個防火分區內的每個樓層,其安全出口的數量應經計算確定,且不應少于2個;當符合下列條件時,可... [閱讀全文]
建筑廠房和倉庫的耐火等級
3.2.2 高層廠房,甲、乙類廠房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建筑面積不大于300m2的獨立甲、乙類單層廠房可采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 3.2.3 單、多層丙類廠房和多層丁、戊類廠房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三級。 使用或產生丙類液體的廠房和有火花、赤熱表面、明火... [閱讀全文]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火災危險性分類
3.1.1 生產的火災危險性應根據生產中使用或產生的物質性質及其數量等因素劃分,可分為甲、乙、丙、丁、戊類,并應符合表3.1.1的規定。 表3.1.1 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分類 3.1.2 同一座廠房或廠房的任一防火分區內有不同火災危險性生產時,廠房或防火分區內的生... [閱讀全文]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術語
2.1.1 高層建筑 high-rise building 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單層廠房、倉庫和其他民用建筑。 注:建筑高度的計算應符合本規范附錄A的規定。 2.1.2 裙房 podium 在高層建筑主體投影范圍外,與建筑主體相連且建筑高度... [閱讀全文]